10月15日,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专家在河南省人民检查院第九检察院副主任朱艳菊带领下,对开封市鼓楼区检察院推进《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试行工作进行督导调研。督导组对于“校检合作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人才建设与服务项目”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指导意见。我院副院长田丰韶、社会工作系党支部书记唐秋伟副教授、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代表参与了此次座谈会,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试行的现状、遇到的实际困境以及未成年人司法社工人才队伍体系建设等问题展开讨论。
唐秋伟教授主要介绍了“校检合作”的主要历程及对之后实践的一些构想。2019年,我院社会工作系老师与市检察院结合现实需要,共同策划了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大学生实践基地,2019年7月,鼓楼区检察院依托大学生实践基地聘任我院第一批“司法社工人才”,组建鼓楼未检司法社工队伍;2020年10月向我院社会工作系聘任了第二批“司法社工人才”,强化未检社会支持体系。2019年以来,我院“司法社工人才”学生共对9名附条件不起诉和2名相对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逐渐改善了不良习惯、人际关系,促进其顺利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延展了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工作的新局面。唐老师表示计划与检察院合作在我院开办司法社工实践课程,邀请检察院干警在课堂上讲解更多的司法实例,更好地提高我院社工学生的实践知识与能力,同时计划通过与检察院沟通协商,打造“帮、学、研”一体的长效合作机制。
田丰韶向督导组及与会人员介绍了我院的发展历史、学科设置等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2013年以来我院在社会工作领域的积极探索以及所取得的成果。他指出在推进具体实务工作的同时,也将加强理论与实践的链接,定期进行实务督导,运用循证思路探索司法社会工作实践的可行路径,并通过学术交流讨论吸取先进经验,推进河南司法社会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围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试行)修订发表具体的建议与看法。
首都师范大学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的专家督导组指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试行条例》在全国共选择了7个省的13个试点单位,开封市作为其中的一个试点单位,在未检帮教中与河南大学开展“校检合作”,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力量是很具特色的一项举措。专家组对下一阶段就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的“社会调查”、“帮教服务”、“社工服务介入领域范围”指出了努力方向。最后,督导组国家标准试行过程中希望开封市检察院与河南大学充分发挥能动性,积极协调各单位,积极开展“校检合作”,健全未检司法社工队伍建设,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试行条例》修订与完善提供更多经验,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