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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开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第二期“未检”社会工作坊

作者:哲管院 编辑:柯锦桢   时间:2021-07-01

2021年6月30日下午,我院与开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第二期“未检”社会工作坊。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娜丽、龙亭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赵云云等一行三人莅临学院,总结研讨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社会工作。工作坊由我院社会工作系主任付光伟老师主持,学院副院长田丰韶老师、社会工作系党支部书记唐秋伟老师及社会工作专业2018级和部分2019级学生参加了此次工作坊。



本次工作坊就这一学年来开展的第二期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进行总结与经验交流。活动伊始由王娜丽主任回顾了以往“未检”社会工作所成效,并对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所取得成绩进行了肯定。



尉氏、杞县、祥符区等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小组分别就本期“未检”社会工作工作开展情况、成效及存在困惑进行了汇报。


随后三位检察官对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所进行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和点评,对于近期所开展帮教工作开展情况表示满意,认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在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未检帮教工作中的认真态度和所运用的专业方法都值得肯定。针对存在的困惑与问题,三位检察官建议大家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探索建立特殊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五位一体的涉案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有效整合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社会工作双方优势资源,创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及早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最后,我院老师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通过与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携手合作,所开展的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社会工作,对于社会工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学生综合能力提升具有重要价值。

付光伟老师鼓励同学们不怕困难,对于存在链接资源不足,且现实中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时,要不怕困难,立足现实,多与志愿者协会、家庭、检察院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寻求多方的支持与帮助,协调共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与保护。



田丰韶老师则是从同学们的成长与发展谈起,通过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开展,使得同学们坚定了专业伦理,树立了专业素养,提升了专业能力。同学们通过未检社会工作实务开展,为青少年犯罪等社会问题的缓解乃至社会建设做出了努力,体现了大家的责任担当和服务情怀。建议大家在对服务对象开展工作的同时,也要注意到服务对象的社会关系,链接检察院,社会组织等多方面的资源,增强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



今后,在学校、我院的大力支持下,社会工作专业师生深化与检察机关合作,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发挥出各自优势,持续优化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社会工作服务模式与方法,推进开封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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