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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作者:夏啸宇   时间:2016-12-2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安排,现就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6年12月底之前完成。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

二、参加人员

全体正式党员必须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接受民主评议。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民主评议。

三、程序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1.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要面向党员和师生广泛征求对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意见。

2.通报准备情况。由会议主持人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准备情况,并就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开展对照检查。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具体议程为:

(1)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对照检查发言。

(2)支部书记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

(3)支部委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发言 。

(4)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4.民主评议党员

(1)评议范围: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所有正式党员。

(2)评议内容: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党员实际,重点围绕强化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

(3)评议顺序:先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成员,后评议普通党员。

(4)评议程序:

①谈心谈话。会前,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

②党员自评。会上,每位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自我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③党内互评。会上,每名党员都要对本支部其他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评议。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开展评议。

5.进行会议小结。会议结束前,支部负责人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并就如何落实党员对支部班子提出的评议意见、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进行表态发言。

会后,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总结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送学校党委备案。

报送地点:金明校区办公楼416房间组织部办公室

联系人:张烁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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