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提交中、英版摘要:
2015年2月28日17时之前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把本单位的申请书中英文摘要(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邮箱8907@henu.edu.cn,科研处将安排专业人员帮助修正。此项工作项目负责人自愿选择参与与否,但请按时报送,以免耽误申报工作正常进行。
2、最终受理时间:
2015年3月10日17时为我校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集中申报截止时间。各单位应在截止日前报送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具体包括: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请与申请书装订一起,签字盖章页为封底)一式两份,本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8907@henu.edu.cn。
3、关注指南: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负责人、科研秘书、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系统自动查超项: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获得过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将作为不端行为处理。填写过程中,以二代身份证为依据,不符合规定及超项人员,将填写不进去。
5、根据《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逐项进行自查。
二、201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说明
《指南》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在线填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指南中一些重点关注的方面列举如下:
1、项目申请接收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2、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3、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具有中级职称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须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3)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申请面上项目。
(4)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研究生需征得导师同意后,可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导师同意函,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具有中级职称的在职研究生申请时,需提供导师同意函和两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函,且导师不能同时作为高级职称专家进行推荐。
(5)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技人员申请需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
在站博士后申报项目时,需向科研处报送《在站博士后人员校内承诺书》备案,且需填报《河南大学在站博士后人员基金申报承诺书》并作为附件附申请书后。(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为3项;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项目。
(2)自2015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①、上一年度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②、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纳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的限项范围。
③、连续两年(2013年、2014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当年不能申请面上项目。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5年全面查重。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5、经费预算填报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6、纸质申请书要求: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科研处计划科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如有外籍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项目而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表明本人同意参加该项目,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纸质申请书要求A4纸双面打(复)印,左侧装订,签名盖章页为封底。
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不要填写合作单位。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能超过2个。
7、医学部特殊要求:
(1)面上项目、青年基金:纸质申请书后需附上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著的首页扫描件(PDF文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
(2)重点项目:附上5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首页扫描件(PDF文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
不同学部、不同项目类型有特殊要求,详见《项目指南》。
联系人:梁丽、张云庚
电话:8907;2282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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